在台灣,父母協助子女購屋的資助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贈與現金作為頭期款,讓子女自行向銀行申貸;二是由父母購屋後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一般認知中,後者涉及的金額較大,稅負理應更重,但現行稅制的資產評定邏輯,往往使實際結果與直覺相反。
贈與現金的課稅邏輯
現金贈與以實際移轉金額作為課稅基礎,計算方式透明。依2026年免稅額244萬元計算,若父母一方贈與360萬元頭期款,子女自行負擔1,440萬元房貸:
贈與稅 = (360萬 – 244萬) × 10% = 11.6萬元
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每增加100萬元即多課10萬元贈與稅,稅率結構線性且可預測。
贈與不動產的課稅邏輯
贈與房地產時,課稅基礎並非市場成交價格,而是「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的合計。由於公告現值通常僅相當於市價的三至五成,實際稅基大幅低於購置成本。
以父母花費1,800萬元購屋、公告現值合計800萬元為例,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稅 = (800萬 – 244萬) × 10% = 55.6萬元
相較於贈與等額現金(1,800萬元現金的贈與稅約155.6萬元),差距超過百萬。但需注意,不動產過戶另須負擔契稅與土地增值稅,依土地持有年限不同,額外費用可能達數十萬元,應納入整體成本估算。
兩種模式的選擇依據
若父母計畫全額出資購屋(如1,800萬元),贈與不動產的整體稅務成本通常遠低於贈與等額現金;若僅資助部分頭期款(如360萬元),現金贈與稅(11.6萬元)則優於涉及過戶規費的不動產贈與。
核心判斷標準在於:父母預計資助金額佔房屋總價的比例。資助比例愈高,透過不動產公告現值壓低稅基的節稅效果愈明顯。
三項合法節稅規劃方向
一、運用雙親免稅額與跨年贈與
每位贈與人每年享有244萬元贈與免稅額,父母雙方合計一年可免稅移轉488萬元。若分別於當年12月底及次年1月初各贈與一次,短期內可累計移轉976萬元免稅購屋資金,完全合法且無須申報贈與稅。
二、結婚年度的附加免稅額度
子女辦理結婚登記前後各6個月內,每位父母另有100萬元婚嫁贈與免稅額。結婚當年,父母雙方合計可免稅贈與688萬元(一般額度488萬元加上婚嫁額度200萬元),在部分區域已足以支應中型住宅的頭期款。
三、提前規劃房地合一稅的長期成本
贈與取得不動產的取得成本,依稅法以公告現值認定,遠低於實際市價。子女日後出售時,帳面獲利因成本基礎偏低而顯著放大,須依房地合一稅規定課徵,稅負可能相當可觀。
現行規定下,房屋符合自住條件並持有滿6年者,出售時可享400萬元免稅額,超過部分適用10%優惠稅率。父母贈屋後,若子女能落實自住規劃,可有效降低這項遞延稅務風險。
知識傳媒結語
父母資助子女置產的決策,通常聚焦於當下的贈與稅比較,但贈與不動產所帶來的「低成本認定」,本質上是將稅務負擔從贈與環節遞延至未來的出售環節。在房地合一稅制下,今日節省的贈與稅,可能在數年後以資本利得稅的形式回歸。您在規劃資產移轉時,是否已同步考量子女的持有年限與未來處分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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