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房產贈與移轉達 5.2 萬棟創十年次高,父母急著過戶卻忽略三大結構性風險。本文從控制權喪失、現實壓力考驗、現金流斷裂三個面向分析,並比較附負擔贈與、信託、遺囑繼承三種工具,幫助父母做出理性的資產傳承決策。
內政部最新數據顯示,2025 年全台房產贈與移轉達 52,722 棟,創近十年次高。高房價時代,父母想幫孩子一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在蓋章過戶之前,有三個結構性風險很少被認真討論。
一、過戶的瞬間,失去的不只是房子,是控制權
對多數台灣家庭而言,房子是最大甚至唯一的資產。一旦過戶,法律上這間房子就是子女的財產,父母不再有處分權。
具體的風險敞口包括:子女經商失敗,房子可能被查封;子女離婚,房子可能被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子女想賣房,父母沒有法律上的否決權。
很多人認為「早給晚給都一樣」,但差別在於——早給之後,晚年保障完全建立在子女意願之上,而不是法律保護之下。這不是信任問題,是資產配置的基本風險管理。
二、親情是真的,但現實壓力也是真的
「我家孩子很孝順,不可能不養我。」過戶當天這句話可能完全成立,但十年後呢?
不是孩子變了,是環境會變。當子女背負房貸、車貸、養育壓力,同時父母因老化或疾病需要每月數萬元照護費時,孝心會被現實擠壓到極限。
更複雜的是多子女家庭。房子給了其中一個,其他子女容易產生「家產沒我的份,照顧責任也不是我的」心態。因一間房子搞到手足反目、照護互推的案例並不罕見。
三、窮得只剩房產證,是最危險的退休狀態
這是最關鍵、也最多人忽略的問題。
房子過戶出去了,手上沒有留足夠的流動資金。退休生活需要的是現金流——醫藥費、看護費、日常開銷,這些都要真金白銀。如果唯一的大額資產已經送出去,身上又沒有足夠的退休金或保險,一旦發生長照需求,父母反而成為家庭最大的財務壓力來源。
這個結果和當初「幫孩子減輕負擔」的初衷完全相反。
不是不能給,是要有結構地給
如果確實想在生前進行資產傳承,至少應該了解三種工具的差異:
「附負擔贈與」在契約中載明子女扶養義務,未履行可撤銷贈與,是最基本的保護。「信託」更進一步——所有權移轉但管理權和收益權保留在父母手上,子女無法擅自出售。「遺囑繼承」最保守,房子在父母有生之年始終歸自己所有,透過遺囑指定繼承人即可。
三種工具的稅務成本和法律效力各不相同,具體適用需諮詢專業律師或地政士。
知識傳媒結語
5.2 萬戶的贈與數字背後,是五萬多個家庭對高房價的焦慮,也是父母對子女最直接的愛。但愛需要結構,不能只靠衝動。
真正該問自己的問題是:
如果把這間房子送出去,你的勞保、勞退、儲蓄加起來,夠不夠獨立支撐未來 20 年的生活?如果答案是不夠,這間房子就不該現在送。
一個經濟獨立、不需要看任何人臉色的父母,才是給子女最好的禮物。留一條後路給自己,不是自私,是對全家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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