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行宣布把換屋族「賣舊屋」的期限從1年延長到18個月,不少人以為這是一場及時雨。但真正走進銀行才發現,這場雨是「看得到、淋不到」。
有業內人士的比喻很精準:這就像從98度的熱鍋裡,被撈進80度的熱水。溫度是降了一點,但你還是在燙。更殘酷的是,你在水裡待得越久,體力消耗越大,最後連爬出來的力氣都沒有。
政策鬆了,銀行的門為什麼還是關著
很多人不理解,央行都點頭了,銀行憑什麼不收切結書?其實銀行也有他們的難處,歸納起來就是三道關卡。
第一道是水位問題。《銀行法》第72-2條規定,不動產貸款不能超過存款的30%。雖然新青安已被排除在水位計算之外,但一般換屋族的貸款還是佔額度。額度有限的情況下,銀行當然優先挑風險低、好處理的案子,換屋切結這種要追蹤管理的案件,自然被排到最後。簡單講,銀行的水庫快滿了,你的申請單排在最後面,前面還有一大票人在等。
第二道是追蹤成本。簽完切結書不是結束,對銀行來說才是麻煩的開始。專員要在18個月內持續追蹤你有沒有賣掉舊屋、產權有沒有移轉、有沒有轉貸規避。萬一你沒賣掉,銀行還得追回貸款差額、加收罰息,甚至走法律途徑。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銀行的態度很一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第三道是信用管制的緊箍咒。現在不只是成數被壓,連寬限期也被拿掉。七都買第二戶,就算附上切結書,多數銀行照樣嚴格審核。據第一線房貸從業人員反映,現在只要是切結的案子,大部分銀行基本上就是直接拒收,連談都不想談。
那換屋族到底該怎麼辦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難道就只能繼續住在沒電梯、耐震堪慮的老房子裡?我們想換屋不是為了炒房,是為了讓孩子有更好的空間、讓長輩出入更安全。以下四個建議,是目前環境下最實際的突圍方向。
第一,先賣後買是王道。我知道這很麻煩,要搬兩次家,中間可能還得租屋過渡,但在限貸令的環境下,先清掉舊屋、塗銷貸款,你就回到「首購族」的身分,銀行的大門才會真正打開。這條路雖然辛苦,卻是目前成功率最高的做法。
第二,善用配偶名義。如果另一半名下沒有房產也沒有貸款,那就是你最強的神隊友。用配偶名義申貸,能避開第二戶的嚴苛限制,但要特別注意稅務上重購退稅的相關規定,操作前建議先諮詢專業人士。
第三,找友善銀行合作。有些中小型銀行或跟房仲有深厚合作關係的金融機構,審核條件可能稍有彈性。不要只跑一家大銀行,多問多比較不吃虧。尤其是地方性的信合社或農會信用部,有時候反而比大銀行更願意接這類案件。
第四,合約一定要加但書。下斡旋時,請房仲幫你加上「若房貸無法核貸至X成,則本約無條件解約」的條款。這是目前環境下保護自己最基本的安全網,沒有這條但書,一旦貸款不過,你的斡旋金和簽約金都可能有去無回。
知識傳媒結語
政策的成功不在公文寫得多漂亮,在於能不能落地執行。當銀行端普遍拒收切結書,這多出來的6個月就只是紙上的數字。換屋族真正需要的,是更明確的政策配套,例如調降存款準備率,或是針對純自住換屋提供綠色通道。
一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當政策的善意到了銀行端就自動打了折扣,問題到底出在政策設計本身,還是出在執行面的結構性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