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 & 租金支出能一起報稅嗎?報稅季3大常見疑問一次看懂
每到5月報稅季,精打細算的上班族阿兩也開始研究該怎麼合法節稅。今年他發現,自己同時碰上了租屋跟繳房貸的情況,不禁想問:「這兩筆開銷可以一起抵稅嗎?」別急,這篇文章就幫你一次釐清房貸利息和租金支出的報稅眉角,讓你避免誤踩地雷!
Q1:房貸利息和租金支出能不能同時扣除
根據現行所得稅法,房貸利息與租金支出原則上不能同時申報,因為它們分別對應「購屋自住」與「租屋自住」,性質不同。但若你在同一年、不同時期先後有租屋與購屋的紀錄,且居住期間沒有重疊,就可以依照比例來扣除。
小提醒:記得留存好租賃契約、房貸繳款憑證和戶籍資料,以備國稅局查驗。
Q2:扣除額怎麼算?會不會超過限額
目前房貸利息和租金的合計扣除上限為 每年30萬元。但要注意,申報前得先扣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人最多27萬元),剩下的額度才能用來報房貸或租金支出。
簡單舉例:
如果你申報的儲蓄利息是10萬元,房貸利息為18萬元,那實際可申報的房貸利息是:
30萬總額 – 10萬 = 剩下20萬 ⇒ 可申報8萬元的房貸利息。
Q3:同時有租屋與購屋經驗的人該怎麼報最穩
建議按照支出的時間點做期間分攤,舉例來說:
📅 1~6月租屋支出
📅 7~12月開始繳房貸利息
報稅時準備好這兩段期間的租賃契約、房貸文件和戶籍資料,能更合理分段申報,也降低被補稅的風險。
知識傳媒結語:
不少首購族常以為「只能二選一」,結果錯失了可扣除的節稅空間。其實只要租屋與購屋期間不重疊、資料備齊,是完全可以按比例分段申報的。關鍵在於準備是否充足,申報是否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