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重購退稅」5年管制會怎樣?自住限制別踩雷,一篇看懂稅務陷阱
政府為鼓勵民眾換屋,推出「重購退稅」優惠政策,只要你在賣屋後兩年內購買新房作為自住用途,就能申請退還部分已繳的房地合一稅或土地增值稅,對換屋族來說真的是一大好消息。
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這項優惠有「5年使用限制」,若期間內違規,不論有無獲利,都可能被國稅局追回退稅金!
這篇就幫你一次搞懂重購退稅規則、5年內不能做的事,以及那些常被忽略的地雷與例外情形。
什麼是重購退稅
所謂重購退稅,就是當你賣掉一間原本自住的房屋、並繳清房地合一稅後,只要在2年內再購買另一間作為自用的新屋(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都行),即可依法向國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已繳稅款。
但重點是,新舊屋都必須辦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的戶籍登記,且都必須為「自住」使用。
管制期多久?哪些事不能做
退稅後,國稅局會對新購屋列管5年,這段期間房屋必須持續自住,並不得:
出售或移轉(不管有無賺錢)
全戶戶籍遷出(被視為不自住)
出租給他人
登記為營業用途,如公司、工作室
改作其他非住宅用途
若違規,國稅局將追回退稅金額,並加計利息補繳。
部分違規也會被追稅嗎
如果只出租或變更部分空間使用,國稅局會依比例計算應追回的稅額,雖非全額,但仍不可掉以輕心。
哪些情況可例外免追稅
符合以下三種情況,國稅局可酌情不追回退稅:
未成年子女因就學遷出(須提供學區證明)
本人或配偶因公調派出國
原屋主過世,繼承人未違反其他規定
不過即便符合例外,仍建議主動向國稅局說明並備好資料,以免日後產生爭議。
申請退稅的時限
應於新購房屋完成登記的次日起5年內提出退稅申請。建議儘早辦理,避免錯過時效。
知識傳媒結語:
「重購退稅」能大幅減輕換屋時的稅負壓力,但背後條件不少,若不慎違規,不僅得補繳退稅金,還可能增加利息負擔。最常見問題像是「提前出售」或「生活需求而出租」沒申報。
建議在申請前諮詢會計師或專業顧問,規劃空間與時間使用,才能安心享有這項優惠。
「房子是避風港,貸款不該成為壓力」
《房屋貸款知識家》專注於房貸與金融實務整理,
協助讀者在複雜條件中,做出更清楚的判斷。
→ 延伸了解與諮詢:https://lin.ee/AwvWTq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