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為了開發名單竟然要坐牢?2025 年新北地院最新判決,違法蒐集房產個資者遭判 1 年 6 個月重刑!本文深度解析房仲業常見的「開發信」、「翻拍名冊」為何觸法,以及違反個資法面臨的「行政、民事、刑事」三重責任。無論你是從業人員還是被騷擾的屋主,都必須看懂這條不可觸碰的法律紅線。
早會結束,店長在白板上用力敲著筆:「案源呢?庫存呢?沒有案子是要賣空氣嗎?」
這是台灣數萬名房仲業務員每天面對的高壓場景。為了開發那個傳說中「想賣房的屋主」,大家無所不用其極。有人去社區門口站崗,有人去管理室跟保全博感情,更有甚者,選擇了一條看似快速、實則通往懸崖的捷徑——「購買個資」與「非法撈取」。
過去,很多學長姐會拍拍你的肩膀說:「哎呀,個資法那是嚇唬人的,頂多罰罰錢啦,成交一泡(筆)就賺回來了。」
但如果你現在還抱著這種僥倖心態,我必須很嚴肅地告訴你:你也許正在排隊等著坐牢。
就在今年(2025年),新北地方法院做出了一起震驚業界的判決。一位簡姓台商因為非法蒐集房產個資並販售,被判處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不是緩刑,不用罰金折抵,是實實在在的刑期。
今天我們就來深度剖析這個案例,並聊聊為什麼「開發信」這件小事,可能會毀了你的職業生涯。
2025 新北地院判決:當「上帝視角」變成牢獄之災
讓我們把時間撥回到這起案件的源頭。這位簡姓台商真的很聰明,但他把聰明用錯了地方。
他發現了房仲業最大的痛點:「我知道這間房子要賣,但我不知道屋主是誰、電話多少。」
於是,他在中國招募團隊,建立了一個龐大的「房仲查詢系統」。這個系統的邏輯很可怕——它結合了合法的「第二類謄本」(只有地址、姓氏)與非法取得的「外洩個資資料庫」。
當房仲輸入地址,系統就會自動比對,跳出屋主完整的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甚至是住家電話。這簡直就是開了「上帝視角」。
根據法院卷宗,這個系統前後獲利高達 2,827 萬元。聽起來很好賺對吧?但代價是慘痛的。法院最終認定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意圖營利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判處 1 年 6 個月徒刑,並追繳所有不法所得。
這給了我們一個明確的訊號:司法機關對於「房產個資買賣」的容忍度已經歸零
你以為的「勤勞」,在法官眼裡可能是「犯罪」
看到這裡,很多第一線的房仲朋友可能會說:「我又沒去買那種系統,我只是去社區大廳翻翻訪客名單,或者拍一下掛號信收件簿,這也是為了工作啊!」這就是業界最大的迷思:把「違法」當成「勤勞」。
我們來盤點一下,哪些常見的「熱血開發行為」,其實都在踩紅線:
1. 偷拍社區名冊
你趁保全去上廁所,或者假裝在那邊聊天,手機偷偷拍下桌上的「住戶名冊」或「包裹簽收單」。
法律風險:這屬於「不法蒐集」。你沒有經過住戶同意,也沒有合法的蒐集目的(住戶留資料給管委會是為了收信,不是為了讓你賣房子)。
2. 信封上的「全名」陷阱
這是最容易被抓到的鐵證。 你寄了一封開發信,信封上大喇喇地寫著:「林志玲 小姐 收」(假設屋主叫林志玲)。
關鍵點:如果這不是屋主給你的資料,你怎麼知道她叫林志玲?
如果是寫「2樓住戶 收」或「貴屋主 收」👉 安全(視為投遞廣告)。
如果是寫「完整姓名」👉 危險(證明你持有她的個資)。
3. 「學長給的」神秘 USB
剛入行,學長塞給你隨身碟:「這裡有這區 5000 筆名單,拿去打電話。」
法律風險:持有並利用非法來源個資。當屋主問你「你怎麼有我電話?」如果你回答不出來來源(且通過查證),你就麻煩了。
違反個資法的代價:行政、民事、刑事「三重殺」
這幾年,台灣對於隱私權的意識高漲。以前屋主接到騷擾電話可能只是掛掉,現在?他們會錄音、會截圖、會找律師。
一旦被告,你面臨的不只是被店長罵一頓,而是「三重責任」:
行政罰鍰(錢包痛): 主管機關可以依照個資法,處 5 萬至 50 萬元 罰鍰。注意喔,這通常是罰「公司」或「行為人」,一張罰單可能就讓你半年白做。
民事賠償(集體訴訟的惡夢): 這才是最可怕的未爆彈。個資法規定,被害人每人每件可求償 500 元至 2 萬元。 試想一下,如果你手上的名單有 1,000 人,大家都來求償,哪怕每人只賠 500 元,總額就是 50 萬元。如果對方能證明實際損害(例如因此被詐騙),賠償金額無上限。
刑事責任(人生污點): 這就是前面提到 2025 年判決的重點。「意圖營利」而非法蒐集、利用個資,最高可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房仲開發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賺佣金(營利)。所以只要一旦成罪,幾乎都跑不掉這條加重條款。
專家建議:如何在刀尖上跳舞而不受傷?
但與其鋌而走險,不如建立長久的護城河。以下是給從業人員與屋主的具體建議:
給房仲業者:回歸「笨」方法,誠實標註:寄開發信時,請乖乖寫「貴住戶」或「屋主」。雖然開信率可能較低,但這能保你平安。
履行告知義務:如果你真的透過合法管道(例如朋友介紹)取得資料,第一次聯繫時務必告知:「我是從林先生那邊得知您有售屋需求…」。
建立「合法」資料庫:經營社區活動、發送實用的房價資訊、經營個人自媒體,讓客戶「主動」把資料給你,這才是最有價值且合法的名單。
給受擾屋主:你的一招反制
如果你收到的信件寫著你的全名,或者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
第一步:保留信封或錄音。
第二步:寄發存證信函。內容不需要太複雜,只需要要求對方「說明資料來源」並「立即刪除停止利用」。
第三步:如果對方置之不理,可向主管機關檢舉或直接提告。通常到這個階段,業者都會非常有誠意地來談和解。
結語:業績是一時的,前科是一輩子的
2025 年的這個判決,就像是一記重拳,狠狠打在過去那些「潛規則」的臉上。
房地產是一個講求「信任」的行業。如果你連取得客戶名字的方式都充滿了欺騙與違法,客戶又怎麼敢把幾千萬的資產交給你處理?
這條紅線,以前或許模糊,但現在已經通上了高壓電。別為了拚業績,讓自己變成法庭上的被告。走正道,雖然慢,但走得遠,而且晚上睡得著覺。
【不動產小辭典】什麼是「二類謄本」?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的建物/土地謄本。
內容:包含所有權人的「姓氏」(隱藏名字)、住址(部分隱藏或顯示)。
風險:有心人士會利用這些片段資訊,結合外洩資料庫去「拼湊」出你的真實身分,這就是違法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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