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囤房稅2.0》於 2023 年 7 月實施、並於 2025 年 5 月首次實際開徵後,引發各地納稅人對稅制適用的質疑。財政部於 5 月 20 日公布全國盤點報告,針對近期民眾反映較多的爭議情形提出說明及修正方向,以協助各縣市稽徵機關統一標準並保障納稅權益。
共有人自住認定爭議 財政部:將審慎評估調整
在共有產權的住宅中,若僅有部分共有人設籍並實際居住,其餘人未辦戶籍登記或未實居,是否可全戶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成為爭議焦點。對此,財政部表示已納入評估範圍,未來將審慎研議,避免因技術認定問題影響合法自住權益。
車位稅率不一引混淆 北市與新北案例出現差異
報告中指出,台北市部分民眾反映自住房屋附屬車位被按非自住稅率(2%)課徵房屋稅,與期待不符。經確認後,財政部表示已依過往函釋原則,由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主動於 5 月 13 日寄出修正後的稅單,並展延繳納期限。
而在新北市,部分車位因為獨立權狀也遭認定為非自住用途。財政部認為,車位屬主建物附屬設施,應與主建物用途一致課稅,若主建物為自用住宅,車位也應適用優惠稅率。預計將針對此類狀況發布正式函釋供各地稽徵單位統一遵循。
門牌與稅籍地址不一致 民眾被課錯稅
還有民眾因稅籍登記地址與戶政門牌資料不同,雖已完成設籍,卻誤收到非自住稅率的稅單。對此,財政部回應,將指導地方稅務機關依民眾申請更正稅籍登記,並補發正確繳款書。
【知識家觀點】《囤房稅2.0》雖有助於打擊多屋持有的稅制套利,但推行初期的配套與資訊整合仍顯不足。納稅人若收到疑似錯誤稅單,應主動向地方稅務單位查證,並留意是否有可適用的自住房屋稅率資格。政府應持續優化稅務資訊比對機制,以提升稅制公平與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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