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頻道「南投買好房」的阿証分享影片來探討台灣房地產的制度。
一、委託制度的種類
主要分為「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屋主同意房仲帶看,房仲本身沒有任何保障,除了屋主本身可以賣,也可以簽給無限多家的房仲店來銷售。
·專任委託 只能由一家房仲店來銷售,屋主也不能透過自己來賣,房仲業績也比較有保障,但也是大多數屋主不喜歡的方式。
二、簽一般委託的真實情況
屋主簽一般委託給超多家房仲會出現兩種狀況:
1.超快就賣掉:只有「賣低於行情」和「 百年一見的特殊A案」這兩種情況,簽一般委託才可以效益最大化,但是前提都要屋主割捨自己的利潤……《詳全文:http://sky/house/story/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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