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地產市場熱絡,以及政策調整,多屋族面臨地價稅負擔的壓力。以一般用地稅率計算,稅負可以高達10%至55%,而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僅為2%,兩者差異巨大。因此,如何合法運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成為多房族關注的焦點,國稅局近日提供了一些合法的節稅方法,讓多房族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減輕稅負。
要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的2%優惠稅率,必須符合以下5項條件:
1. 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在該地完成戶籍登記。
2. 未出租或營業:住宅未用於出租或營業,若部分作營業用途,則營業部分按一般稅率課稅,符合條件的部分按優惠稅率課稅。
3. 房屋所有權屬:土地上需有房屋,且房屋為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4.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則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
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能適用於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一處」住宅用地。
國稅局指出,成年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可以設立戶籍,並適用優惠稅率。以吳先生為例,他名下有六間房屋,其中多處房產透過不同家庭成員設立戶籍。
也就是說吳先生、其妻子與未成年女兒設戶籍的三處房屋中,只有一處可適用優惠稅率。然而,其成年兒子與父親設戶籍的兩處房產,則可突破「一處」限制,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且如果相鄰的兩棟房屋由同一所有權人或夫妻分別擁有,即使僅在其中一處設立戶籍,也可能在稅捐處核實後,合併適用優惠稅率。這樣的方式,特別適用於多房族擁有相鄰地產的情況,若家庭成員有限,無法同時在多處設立戶籍,建議選擇總地價最高的房屋設立戶籍,以最大化節稅效果,若是有疑慮或相關問題,可以到全台最大貸款知識平台「房屋貸款知識家」Line 社群諮詢與討論,聽聽群友的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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