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公走了名下有建地,但是公公的小孩(大伯小叔大姑小姑)都說讓我處理,請問要怎麼處理呢?(我先生也走了)
A:很少碰到讓媳婦處理建地的問題,因為媳婦不是繼承人,需要注意是否大伯大姑等這些繼承人給你處理的原因。首先就是先釐清誰要繼承權,去戶政辦理除戶,再來就是看是否有負債或其他財產去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之後向國稅局報遺產稅稅後,各位繼承人協議如何分配後向地政登記,登記完畢就可以自行處理看是要賣掉還是留著傳給子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