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無自有房屋,包含哪些情形?
A:
- (一)家庭成員未持有自有房屋
- (二)家庭成員持有共有房屋,且其他共有人非家庭成員。
- (三)家庭成員僅持有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主辦機關認定。
- (四)家庭成員僅持有審查基準日已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由申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地方主辦機關認定。
資料來源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還沒解開您的疑惑嗎?歡迎諮詢知識長尋找解答 ✈️ 〙
點我諮詢知識長 ✉️ https://lin.ee/iSWCzo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