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源遠流長,其歷史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歷經南北朝佛寺借錢的當鋪雛形、漢朝的普及、唐朝法規發展,至宋明時的黃金時代。當鋪一路以來發展的越來越成熟,已成為當時經濟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宋明時期更是繁榮昌盛。然而,隨著時代演變,當舖由盛轉衰,歷史留下深刻足跡。
本文將探討當鋪的歷史軌跡、規矩與運作模式,以及從其興盛到式微的原因。
在南北朝時期,佛教興盛,上至黃帝下至貴族都紛紛將財務賞賜給寺廟,使得寺廟積累了大量的財富,而寺廟為了吸引更多信眾,同時宣揚佛祖的慈悲,也會向貧困的百姓施捨財務或是出借錢財,而老百姓基於佛教的崇敬,大多會將家中值錢的物品送到寺院作抵押,以向佛祖表示自己願意遵守信用、到期還款的誠意,因此在寺廟抵押物品借款的行為成為南北朝時期的一種普遍現象,也為後來的典當業奠定基礎。
古代當舖為了確保典當物的合法性,當舖業者會要求當物人提供證明其所有權的文件或簽署相關文件,保護當舖業者和當物人的權益。在當東西的時,有分為活當和死當,活當就是將東西典當給當舖,過一段時間有錢了再來贖回,只不過需要支付這段時間的利息。而死當就是來當鋪賣東西,通常直接跟老闆商量好價格,就可以馬上換錢。
為了讓當鋪運作更加順利,有三不當的規定,分別是「神袍戲衣不當」,防止人們拿葬禮用的衣物來典當,「旗鑼傘扇不當」、「低潮手飾不當」,主要是為了防那些拿不值錢的瑣物來蒙混當鋪的人。且為了確保當物的安全,當舖必須隨時有人值班,寸步不離櫃檯,畢竟當鋪存放著許多價值不斐的典當物,很容易成為竊賊的目標。
典當業在中國的盛行可以追溯至漢朝,根據《後漢書》的記載,劉虞將皇帝賜予的金銀財寶典當給他人,說明了當時典鋪已經在民間普及。而唐代是典當業漸漸繁榮的時期,在《大唐六典》中有提到典當的法律規範,限制了質貸的利率,進一步推動了其發展。
當鋪在宋明時期迎來了其黃金時代,因為當時農業和商業繁榮發展,人們的商業活動和資本運作日益頻繁。當舖作為金融機構,可以快速地滿足了人們資金周轉的需求,成為了社會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機構之一。
當鋪在民初時期有了衰落的趨勢,因為當時社會動蕩、經濟凋敝,又發生了嚴重的通貨膨脹。且當時政府對當舖的監督管理不力,導致典當市場混亂失序,進而逐漸衰弱。另一個原因為,在金融機構向現代化發展過程中,傳統當舖未能及時適應社會進步,因此會漸漸被時代淘汰。
在歷史發展中,當舖以其獨特的盈利方式繁榮一時,然而隨著現代金融體系的崛起,和借貸工具的多樣化,人們缺錢時更傾向於使用銀行貸款、信用卡等進行借貸,降低了對當舖的需求。
若將房屋貸款先還清後,還能用甚麼貸款方案將房子當抵押品貸個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