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出租租金誠實申報,或者配合政府公益出租,請問報稅時候,還可以列舉扣除額房屋貸款利息部分嗎?
A1:不行。房貸利息扣除額是指自用住宅,公益出租人或包租代管是房屋稅比照自住,非變成自住
A2:遇到很懂的國稅局人員(通常是資深),申報利息,他會要你舉證,出租坪數是佔總坪數的百分比是多少,然後出租時間是年佔比的多少,必須依此去扣款利息佔比。如果算你的國稅局人員(通常是資淺),沒有打算這麼做,你就過關了。出租租金是可以申報利息所得,我有申報過,但後來踢到鐵板,也就是我說的,遇到資深的,後來就補稅。
(2) 所以公益出租不算自用住宅了
A:不算,只是在房屋稅上可以比照而已
(3) 假設2萬,一年24萬。這樣有多少要申報
A:以你的主題為例,公益出租人+未列舉,應申報3.42萬:(20k-15k)×12m×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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